封丘县中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受封丘县中医院委托,对封丘县中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中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059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ICU设备:除颤监护仪1台、多参数监护仪5台、有创血压模块3个、呼吸末CO2模块3个、转运监护仪1台、纤维支气管镜1台、可视喉镜1台、动脉血气分析仪(干式)1台、振动排痰机2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台、注射泵10台、12导心电图机1台、亚低温治疗仪(双温双控型)2台、紫外线消毒机2台。
第二标段:采购呼吸机2台。
第三标段:持续血液净化系统1台。
签订合同后15日历日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工作(含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相应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7、在河南省具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8日—— 2015年6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5:00—18:0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第一标段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多参数监护仪和动脉血气分析仪(干式)授权书;第二标段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呼吸机授权书;第三标段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持续血液净化系统授权书;
(5)、省外企业在河南省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省内不提供);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17日8:30至9: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八、采购人:封丘县中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7320531
地址:封丘县城关镇幸福路北段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3-8252036
地址: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
十、招标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审计局: 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