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减淤工程南坝田挡沙堤加高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减淤工程南坝田挡沙堤加高工程已由 交通运输部 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维护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国家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江口水域
2.2 项目概况: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减淤工程南坝田挡沙堤加高工程建设堤段总长度约23.8km,分为加高段和新建段:加高段长19.2km,在S4~S8丁坝段已建南坝田挡沙堤上加高,新建段长约4.6km,在S8~S9丁坝间新建挡沙堤,设计顶标高均为+3.5m(吴淞基面,下同)。
2.3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减淤工程南坝田挡沙堤加高工程的加高段(S4~S8丁坝段已建南坝田挡沙堤上加高)和新建段(S8~S9丁坝间新建挡沙堤),对加高段和新建段实行全过程监理,包括软体排加工、砼构件预制、基床整平、护肩及护面施工、砼构件安放等工序。包括: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
2.4 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标划分情况:由两标组成,分别为I标和II标。I标承担S4~S8丁坝段已建南坝田挡沙堤的加高,(施工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2016年4月20日);II标承担S8~S9丁坝间新建挡沙堤的施工(施工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2016年4月20日)。
根据本工程施工标段划分的情况,本次监理招标分为甲、乙两个标段。其中甲标段对应施工I标,主要负责所监标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砼构件预制、基床整平、护肩及护面施工、砼构件安放等。监理内容包括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乙标段对应施工II标,主要负责所监标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软体排加工、砼构件预制、基床整平、护肩及护面施工、砼构件安放等。监理内容包括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等。
2.5 服务期限
施工期:
甲标:2015年7月20日~2016年4月20日
乙标:2015年7月20日~2016年4月20日
缺陷责任期:
甲标:2016年4月21日~2017年4月20日
乙标:2016年4月21日~2017年4月20日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取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并具有大型水运工程监理业绩,近五年承担过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监理至少一项。
3.2 投标人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财务状况未濒于破产或连续三年亏损;近三年企业未出现重大财务问题。
3.3投标人拟派主要监理人员应为具有相关资质、一定监理业绩、熟悉本项目专业的监理人员。具体要求为:
甲标段:
1)工程期监理基本人员: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监理工程师(1人)、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旁站监理人员10人(陆地上暂按预制场施工旁站监理2人考虑;水上作业暂按2个作业面考虑,实际旁站人员按作业面的增减动态调整,每个作业面4人,其中2人需现场施工监理旁站,2人为调休替换人员,人员间按每周进行调换轮休),其他人员投标人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进行配置。
2)缺陷责任期监理基本人员:根据缺陷责任期内拟开展的固定断面测量、沉降位移观测及建筑物的维护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
3)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总监必须持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总监代表、质量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测量环保监理工程师必须持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系统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并应以持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优先。
乙标段:
1)工程期监理基本人员:总监1人、总监代表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监理工程师(1人)、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旁站监理人员8人(陆地上暂按软体排加工旁站监理2人,预制场施工旁站监理2人;水上作业暂按1个作业面考虑,实际旁站人员按作业面的增减动态调整,每个作业面4人,其中2人需现场施工监理旁站,2人为调休替换人员,人员间按每周进行调换轮休),其他人员投标人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进行配置。
2)缺陷责任期监理基本人员:根据缺陷责任期内拟开展的固定断面测量、沉降位移观测及建筑物的维护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
3)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总监必须持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总监代表、质量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测量环保监理工程师必须持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系统安全监理员岗位证书,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并应以持监理工程师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优先。
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或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投标人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监理责任事故
3.7投标人必须对甲标、乙标两个标段同时投标(甲标与乙标人员允许重复),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但评标过程中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评分均为最高,则优先推荐为“新建段标”(乙标)中标第一候选人,不推荐为“加高段标”中标候选人。
3.8无论何种情况,服务期前三个月内,实际到位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不得更换任何监理人员,服务期前三个月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须按发包人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未按规定擅自更换或减少现场监理人员的,发包人将对监理人进行处罚和通报。具体详见监理合同附加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月 18日至 2015 年 6月 23日, 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下详)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工本费 500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14日 10时整,投标地点为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开标会议室由招标代理在投标前三天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地 址: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 楼
邮 编: 200003 邮 编:200060
联系人: 卢立江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 021-53851823 电 话: 021- 62663142-212
传 真: 021-53857177 传 真: 021- 62663142-202
电子邮件:lulj@cjkhd.com 电子邮件: 562473248@qq.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账 号: 210085152110001 账 号:31698403002585315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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