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镇原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镇原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太阳能热水器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公开招标文件编号:GSYD-ZC2015040
2、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备注 |
第一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150 | 台 | 390000.00元 | 屯字镇屯字村90台,上肖乡翟池村60台; |
第二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180 | 台 | 468000.00元 | 三岔镇安岔村60台,殷家城乡白家川村60台,马渠乡唐塬村60台; |
第三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160 | 台 | 416000.00元 | 庙渠乡慕塬村50台,开边镇兰沟村60台,开边镇陈坪村50台; |
第四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130 | 台 | 338000.00元 | 武沟乡武沟村70台,新城乡郭沟圈村60台; |
第五包 | 太阳能热水器 | 130 | 台 | 338000.00元 | 南川乡贺丰村60台,孟坝镇峁合村70台。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是以上产品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三)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具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ISO体系认证证书、金太阳认证证书、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标识认证及康居认证;
(四)投标人必须在庆阳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为准);
(五)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6月29日(节假日不售);发售地点: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邮购。
5、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9:00 时,逾期不再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9日9:00时,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五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原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陈进海
联系电话:1399349566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中元建司院内)
联系人:李生滨
联系电话:13739349628
传真:0934-8898009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