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15: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对“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ZCG2015-0525(重)
2.2招标内容:制作电子卷宗约300万页(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交货期:10个月(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交货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档案局,云南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及云南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3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具有《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参与人员必须达到6人(含6人)以上;
4近三年(2012年~至今)应具有2个及其以上的类似项目经验;
5按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6-18 14:49至2015-06-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7-09 13:30。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中路民族体育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磊
电 话:13888072397
传 真:0871-65707633
二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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