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庆丰路新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中牟县庆丰路新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6-13
华城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现对中牟县庆丰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1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2招标范围:中牟县庆丰路新建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6个月
2.5质量目标:合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及项目经理2012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能同一份业绩);
3.4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609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栋702室)
4.3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371-85301196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01595、13384006227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