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务局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水处理用(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就该单位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水处理用(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11504219)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水厂 | 计划用量(吨/年) | 预算 |
聚氯化铝(液体) | 第二水厂 | 580 | 人民币680元/吨 |
第三水厂 | 3600 | ||
第六水厂 | 1600 | ||
合计 | 5780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提供免费下载,网址:www.tender.gd.gov.cn,供应商也可直接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查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3、投标人具有相关的经验业绩,提供相关有效说明:(业主对供水日产量及项目验收的情况说明(客户意见);相关业绩的合同关键页。);
4、投标人在广东省地区须有货物储备(不少于所投项目半个月的产品用量)。要求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有效说明:(产权证明(产权为投标人)或租赁合同(承租方为投标人,租赁有效期应不少于2016年12月31日)作为证明;服务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列表,包括人员职称、职位、联系电话等内容。)
5、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产品代理供应商投标;
6、投标人(含子公司)须在近3年同类型项目中无不良业绩(包括曾受相关行政部门警告、处罚或因安全、质量或供货进度等问题)。如投标人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若中标,取消其中标结果。
7、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在2015年06月18日起至2015年07月07日止,直接于本公告指定网站(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所有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登记表等)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7月08日上午9:00~9:30 。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8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开标室。
五、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查询下载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www.tender.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给排水网(www.cngdw.com)、中国政府招标网(www.gov-cg.cn),中国招标信息网(www.cnbidding.com)上查询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公示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06月18日至2015年0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黎伟峰
通讯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城南路东升大厦301室
邮政编码:523008
电 话:0769-22036832
传 真:0769-22036831
公司网址:www.tender.gd.gov.cn
E- mail:546797358@qq.com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7699 0427 1810 7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东城支行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公告声明:本项目采用“不记名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布招标文件,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均不记录本项目投标人的相关登记信息。www.tender.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作为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唯一正式信息发布媒体,将发布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公告、通知、澄清等信息和文件内容。所有发布的信息内容,自在www.tender.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将视同已送达本项目所有有意向的投标人并被所有投标人获知且理解。投标人应自行及时登陆www.tender.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和了解相关信息公告内容,及时对其参与的采购活动做出调整,招标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明白及深刻理解,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了解www.tender.gd.gov.cn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而引起的一切采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