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G-AQ-2015-055 AQZB-2015-0063 |
项目名称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消防设备采购(二次)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 |
集中采购机构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内容 | 学生公寓消防应急照明灯、指示灯以及防火门制安的采购 |
包别划分 | 一个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地点 | 安庆职业技术学院 |
交货、安装、调试期 | 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 |
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获取 |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 6 月 17 日至2015年 6 月 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土地交易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
工本费(元) | 不收取 |
联系方式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人:刘亮 电话:0556-5991162 传真:0556-5991163 |
重要说明 | 本项目安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单位具有上述资质,则中标后自行对安装项目进行安装;若投标单位无上述资质,则中标后必须委托有上述资质的专业承包单位实施。该专业分包单位的选定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
备注 |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年 6 月17 日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