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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食堂厨具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09: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农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食堂厨具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食堂厨具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15047-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限价最高单价

(元)

限价总价

(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

双头大炒电磁炉

2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000.00

 

 

 

 

 

 

 

 

 

 

 

 

 

 

 

 

 

 

 

 

 

782320.00

15600.00

2

六门双温冰箱

8

8000.00

3

干饭车

4

4500.00

4

蒸汽发生器

2

4500.00

5

12格保温台

8

5000.00

6

调味台

5

400.00

7

双层工作台

14

1700.00

8

远红外线消毒柜

2

10000.00

9

双头单尾小炒电磁炉

2

23000.00

10

热风消毒柜

2

3500.00

11

 

食堂4人餐桌

 

300

700.00

12

双门电蒸饭柜

1

5500.00

13

留样冰箱

1

3500.00

14

餐具回收台

3

2500.00

15

四层存放架

20

1200.00

16

单通工作台

4

3500.00

17

电磁双头汤锅炉

1

20000.00

18

绞肉机

1

3500.00

19

开水器

6

1250.00

20

双星带板洗刷台

5

2000.00

21

双星洗刷台

5

2000.00

22

纱门碗柜

2

3500.00

23

纱窗

50

150.00

24

平板运输车

2

1200.00

25

可倾式电热汤锅

1

14000.00

26

单头电磁汤锅炉

2

12500.00

27

立式不锈钢电煎饼机

1

2800.00

28

排气系统

1

132320.00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5)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① 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七条、第八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8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5年6月18 日]至[2015年7月 3 日] (节假日除外) [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填写清楚后传真至本公司。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各投标人除须向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外,还须于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办理CA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绑定CA卡后方可进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详见cz.fjzfcg.gov.cn下载专区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第6.2条款)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蓝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农林大学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老师 0591-837469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蓝 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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