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升降式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委托,对升降式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升降式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升降式学生课桌椅一批
3、招标编号:FJTH-17120150522
4、采购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投标人组织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⑤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属于小、微企业。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上一年度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06月18日起至2015年06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购买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本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招标公告第9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我公司,传真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07月0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一楼大厅,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 将质疑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提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0591—87623955
项目负责人:郭小姐0591-87515822、87663122、87878462转816
传 真: 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 1501014170012067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