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城区排污口治理及西河村排污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LC2015-06-04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城区排污口治理及西河村排污渠建设工程已经政府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为栾招投标办[2015]25号,项目业主为栾川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量。
2、建设地点:栾川县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质,投标人之间必须是不同隶属关系。
2、企业业绩要求:须有从2013年1月以来类似工程业绩2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应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注:报名及投标资格审核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法人或法人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须到场。
2、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报名时企业信誉要求:施工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部、河南省住建厅、洛阳市住建委网站公布为准。
4、严禁转借企业资质进行投标。
六、组织报名的单位不能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投诉电话:0379-66816977 联系人:王女士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栾川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栾川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栾川县长春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栾川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栾川县长春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从业主单位领取。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7月16日下午3:30前送至河南省栾川县长春路住建局五楼栾川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自来水公司
地 址:栾川县君山西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8171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598168201
栾川县自来水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