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齐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管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朝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解放路30号军区二所A座4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18663706460
三、项目名称:齐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DZQHZY-2015-G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为齐河县城市管理局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共1个标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必须整标段响应,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具有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黄河大道10号,县城规划馆南侧,金融中心A座)。
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8日至2015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方式:当面售取
报名前请先致电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07月0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5年07月0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黄河大道10号,县城规划馆南侧,金融中心A座)。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可亮
联系电话:18663706460;
传真电话:0531-88933796
十、监督单位:齐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5332828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201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