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政府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兰考县政府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政府办公楼改造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兰考县政府院内
2.2工程投资额:约74万元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更换办公楼窗户、外墙漆、遮阳棚、一楼大厅及走廊楼梯、卫生间改造内墙粉刷、院内地坪改造及木门、水电改造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兰考县阳光大厦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⑤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相应的原件和3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每份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五楼开标室(兰考县阳光大厦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00元。
(2)资信保证金:人民币:220000.00元。
投标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转至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并到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换取收据,将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
收款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开户银行:兰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 号:0000010405941031801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招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兰考县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5737830660
招 标 人:兰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海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科长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92103086 电 话:15936207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