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三无、110精神病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集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43(批复号:2015年榕财采计[126]号)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三无、110精神病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集成项目 | 医疗 | 1批 | 290000 | 2900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精神病人疗养院 | 陈霖/0591-87616211 | 福建省福州市 |
3、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8日至2015年06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自行下载。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详情请参照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里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5、项目联系人:杨晓岚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14/0591-87616211-814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xzb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的境内软件开发企业,并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财购【2012】34号)文件第三条中关于 “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的规定。本项目属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9日] [上午9:15](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9日] [上午9:15](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为0(电子文档)元人民币,请投标人自行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