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110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委托,就佛山市公安局110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110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0658-1501SZTCE125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简述
包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1 | 话务调度系统、数字录音系统及有线无线语音集成调度系统扩容 | 人民币5,675,000元 |
2 | 接处警系统及系统总体集成 | 人民币4,297,000元 |
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包或多包的内容进行投标,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
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分公司,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取得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登记起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2、发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00分至2015年7月8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十、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1座24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4层)。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1座24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4层)。
十三、招标信息公告网址: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十四、本项目监督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21179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09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咨询联系人:陆小姐、陈先生 0757-83939005、83805703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