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2013年平顶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平顶山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编制项目(第二标段)的三次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2013年平顶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平顶山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
编制项目(第二标段)的三次招标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2010年、2013年平顶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平顶山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编制项目(第二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2010年、2013年平顶山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平顶山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编制项目(第二标段);
1.2、采购编号:PZC2014-8127Aɡ-44785
1.3、项目范围:平顶山市范围内【不含汝州市】;
1.4、招标内容:《平顶山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
1.5、标段划分:第二标段:《规划》编制;
1.6、服务周期:
《规划》编制: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启动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规划》送审稿;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关于《规划》编制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市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环资[2013]56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4】126号)精神,经请示河南省发改委同意,决定编制《平顶山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552号)的要求并参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章节进行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有国内地市级及以上(不含省直管县市)《规划》的业绩(以合同原件或地市级及以上发改委相关文件为准);
3.4、《规划》编制小组不得少于5人,且应全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4.1、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委托)于2015年 6月 18 日至2015年 6月 25 日(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6 月 25 日17:3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后装订成册),到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进行报名;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查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10:00 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0375- 26624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6186606 15937575727
本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