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单板平板探测器DR系统、便携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单板平板探测器DR系统、便携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113HG11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单板平板探测器DR系统、便携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3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科室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备注 包1 社区 DR系统 1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历天内完成 人民币75万元 允许进口 包2 乳腺科 便携超声诊断仪 1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内日历天内完成 人民币60万元 允许进口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厂家,如非产品厂家,需要获得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3.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 25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20-6279 1652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17 7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浩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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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