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学院实验室设备(分析测试中心及有机化学实验室)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学院的委托,就实验室设备(分析测试中心及有机化学实验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分析测试中心及有机化学实验室)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77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A 分析测试中心设备:电化学交流阻抗综合测试系统1套、手套箱1台、化学吸附仪1台。
项目B 有机化学实验室设备:磁力搅拌器26台、电子天平秤4台。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如所投设备含进口设备的,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留存。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117室(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原后勤小院) 邮编:45000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原后勤小院)。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购买标书联系人:薛旗 电话:0371-56058525
财务联系人:扶海洋 电话:0371-56602566
招标文件编写负责人:吴爽 电话:0371-56058515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原后勤小院110室
邮编:450003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3719031023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注: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