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 松山区学校食堂机械和设备 | 1 | 见招标文件 | 2,775,95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审合格且达到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提供合格有效的投标人的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 (1)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 (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包括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在内的投保花名表(有身份证号码,加盖社保部门鲜公章)、社保(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 (5)所有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名单; (6)投标人的三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有部分外购,外购设备须提供外购设备生产厂家三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外购设备生产厂家鲜公章)(所有三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的国家质检总局出具的燃气灶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设备有部分外购,且国家规定要求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设备,外购设备须提供外购设备生产厂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外购设备生产厂家鲜公章)(有效期内); (8)投标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或年度经销权证明(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年度经销证明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9)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10)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赤峰市松山区党政综合办公楼三楼305室 | 邮政编码: | 024005 | 联 系 人: | 吕春儒 | 联系电话: | 138476911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赤峰市松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行赤峰松山支行 | 账    号: | 1500 1646 6570 5950 0012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 地    址: | 赤峰市松山区广场路中段 | 邮政编码: | 024005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8476457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