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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泌尿摄像系统、点式红外光治疗仪、移动式C形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泌尿摄像系统、点式红外光治疗仪、移动式C形臂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157N18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泌尿摄像系统、点式红外光治疗仪、移动式C形臂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泌尿摄像系统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人民币40万元

点式红外光治疗仪

1

人民币30万元

移动式C形臂

1

人民币120万元

合计

人民币190万元

1、项目内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泌尿摄像系统、点式红外光治疗仪、移动式C形臂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4、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投供应商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17日起至20157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9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15年7月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9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157N186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蔡先生、林小姐、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陈科

电话:

020-87258495-102

电话:

//

传真:

020-87284598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75

邮编: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蔡先生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科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7258495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开户行:

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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