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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配套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配套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配套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配套项目包括室外管网工程及大门、门卫房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的给排水、采暖管网敷设,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阀门井砌筑及相应的土方挖填,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大门、门卫房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大门及门卫房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室外管网工程;第二标段为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大门、门卫房工程。

2.3项目编号:2015-006224-1105-216s

2.4建设地点:玉泉二路以西,党校以北。

2.5招标范围: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配套项目,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投 资 额:第一标段:约115万元;第二标段:约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没有押证记录和正在施工的工程,投标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没有押证记录和正在施工的工程,投标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2、市外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原件、《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原件。

3.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

3.4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二个标段允许兼投,并可兼中兼得。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5年06月18日至2015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

4.2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拟投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没有押证记录和正在施工的工程,投标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拟投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没有押证记录和正在施工的工程,投标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4.4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领域清欠证明原件

4.5市外企业应同时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自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证明资料原件、《市外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日照施工预登记证明》原件

4.6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5年06月18日至2015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岚山区住建局一楼交易大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5.4、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岚山分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政务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

联 系 人:王桦

联系电话:0633-887219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吉鹏   戴世东

联系电话:0633-8788369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XXX年 X 月X日至 X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投标所在:XXX公司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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