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供暖锅炉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供暖锅炉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供暖锅炉节能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HNZB(2015)N14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2.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供暖锅炉节能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专业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3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须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及相关资质(相关资质为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具有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3.4应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开标当天法人必须到场(持身份证原件)。
四、供应商报名须知
4.1 请于2015年 6月 17 日至2015年 6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代理机构室 8 号窗口(5013室)。
4.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经销商需要提供)及相关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投标供应商只能报一个包段。
4.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09点30分整
6.2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禹王台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371-23728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15837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