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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城区防汛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延津县城区防汛改造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区防汛改造工程二次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说明:
2.1本次标段划分及谈判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东安大道(党校-提排站)向东排水沟将原有排水沟修建成净宽1米,深1.2米,长度600米的排水沟及清淤工程;
第二标段:党校东提排站需更换设备,东关提排站和城区提排站设备及建筑需维修及维护;
2.2 建设地点:具体施工地点由业主指定;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实际施工发生为准);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逾期一天罚款伍万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证(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
3.3企业2012年6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二报名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的领取:文件售价:每份800元/标段(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09:30。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513733999 电话∕传真:0371-86186928、18537156876
八、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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