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保密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保密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X046号
2.2、项目概况:
2.2.2采购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2.3、资金来源:财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销商;
3.3、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数字标牌展示终端、中央发布管理系统)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分,地点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0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