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长汀县林业局毛竹专用肥、有机肥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FJCTCG2015-001
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长汀县林业局毛竹专用肥、有机肥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本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CTCG2015-001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一 | 毛竹专用肥 | 205吨 | 43.0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在2015年8月31日前供货完毕 |
二 | 有机肥 | 925吨 | 74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在2015年9月30日前供货完毕 |
注:1、本次招标为二个合同包,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投标人以合同包为单位进行投标。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 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化肥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化肥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肥料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应提供所投肥料生产企业的肥料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为化肥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应提供所投肥料生产企业的肥料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登记的总养分含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福建省外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还应在福建省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8根据闽检发(2015)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3.9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应当提供:
(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4)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的肥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其肥料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企业的应提供所投肥料生产企业的肥料生产许可证)。
(6)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指生产企业);肥料登记证登记的总养分含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福建省外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还应提供在福建省农业主管部门的备案材料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递交投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原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汀县环城北路,长汀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含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原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汀县环城北路,长汀县人民法院斜对面)。
7、本项目采购单位:福建省长汀县林业局
联系人:
8、招标代理机构: 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366300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蔡先生 电 话:0597-6832892
传 真:0597-6832892 邮 箱:ctcgzx@163.com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
10、以上如有变更,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http://ggzy.ctasc.com.cn)、龙岩市长汀县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CountyIndex.cfm?c_code=597002)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投标人基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1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包一8600元、包二14800元。
缴交保证金账户为:
开户行:工行福建省龙岩长汀支行
开户名: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9558831410000019566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否则不予确认。投标保证金必需在2015年7月9日下午17:00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未按上述规定的方式递交及未按规定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