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冶能学院微波能工程项目进口设备购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理工大学冶能学院微波能工程项目进口设备购置(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紫外分光光度计(带积分球)1台、同步热分析仪1台、电化学综合测试仪1台、金相显微镜1台,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2.2资金来源: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已落实。
2.3交货期:由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2.4交货地点:昆明理工大学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7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查询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本(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厅(昆明市科发路269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理工大学
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
联系人: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丁红梅
电 话:0871-64563522转6025
传 真: 0871-63107005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市区支行
帐 号:250202501920013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