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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镇灯饰大厦生产力平台产品展示区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15: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古镇镇生产力促进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古镇灯饰大厦生产力平台产品展示区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进行施工单位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C1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古镇灯饰大厦生产力平台产品展示区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工程:

项目名称

数量

合同工期

(合同生效后)

采购预算(最高上限价)

古镇灯饰大厦生产力平台产品展示区域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1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人民币¥139,253.60

备注:本项目为国内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备案)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即从2012年06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此告知函的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内;

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5.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情形之一:(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

5.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5.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5.3.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资质复印件(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市古镇镇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    址: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侧古镇灯饰大厦A座7层

联 系 人:邓小姐、汤先生

电   话:0760-2238933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 陈小姐,秦先生

电    话:0760-85311329   

传    真:0760-88580505  

邮    箱:gzzbzs@126.com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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