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5年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4BZFG0052JO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5年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8万元;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内容:选择2015年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包一:最高限价8万元
序号 | 承检金额(万元) | 暂定承检食品范围 | 承检区域 |
中标人: | 8 | 保健食品 | 广州市越秀区 |
包二:最高限价50万元
序号 | 承检金额(万元) | 承检食品范围 (流通环节) | 承检区域 |
第一中标人: | 40 | 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蜂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其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特殊膳食、散装熟食、速冻食品等,同时主要负责查办案、质量投诉、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等应急抽检工作。 | 广州市越秀区 |
第二中标人: | 10 | 酒类、方便食品、饮料、瓶/桶装水、水产制品、蔬菜制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食糖、饼干、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 | 广州市越秀区 |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的相关内容);
(2). 抽检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生产、经营者中随机抽取;
(3).抽检时间:2015年7月-2016年2月(共8个月,具体时间以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投标人的单项检验项目检验费报价不得高于粤价 [2002] 170号《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及
采购人所定的检验费最高限价。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6).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以就所有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就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但必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9).公示期为2015年6月18日至2015年6月25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F(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计量认证CMAF及完整的后附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此项】;
(C)计量认证CMAF及完整的后附表;
根据穗财采【2012】275号文,投标人报名同时需出具以下证明资料方可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D) 投标人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现场核查);
(E)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参考附件)。
附件: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大厅售标书处,售标处电话:020-66341715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注: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不接受现金。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6开标室,递交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6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州市越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5年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项目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李工、吴先生(招标四部) | 采购人联系人: | 肖科 |
电话: | 020-66341984,66341792 | 电话: | 020-87618092 |
传真: | 020-66341796 | 传真: | 020-87616530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 |
邮编: | 51004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李伟广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肖科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 |
帐号: | 44001863201053034613 | |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