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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房产管理局所需林州市公租房聚贤苑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11: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公租房聚贤苑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货物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林州市公租房聚贤苑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采购编号:LCG2015-30-023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0天交货,到货50天安装调试完毕;

2.5. 招标范围:共24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设备有关的商务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其中乘客电梯12部,消防电梯12部,总投资约708万;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持有合格有效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 电梯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1.4. 代理商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1.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1.6. 同品牌只允许一家参与报名投标。

3.1.7. 生产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1.8. 本项目开标前林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在报名前须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报名及下载相关文件。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com)。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617日至 2015 6241700时前凭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任何从其他途径获得的招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7130900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6.1投标人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站电子信息登记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6.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6.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林州市农业局)、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均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林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行政街西巷62

地址:林州市红旗旗大道西段禧福苑7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吕女士

电  话:0372-6093807

电  话:18637298044

.监督电话:0372680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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