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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精细化专项监测经费之广州市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09: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的委托,对 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精细化专项监测经费之广州市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HJ-2015HW-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精细化专项监测经费之广州市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006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货物名称(站房、自动监测仪器及相关设备)

类 别

数 量

(台/套)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最高总限价(人民币/万元)

备注

流量在线监测仪

货物类

2

56

100.6

现场安装

 

工控机及数据采集

货物类

2

20

现场安装

辅助设施

 

2

每站辅助设施含升降装置、调节安装支架、升降装置、防护装置、防藻生长装置、防盗装置、防雷装置、太阳能或稳压电源等,并现场进行安装。提供率定用手提电脑1台、数据处理台式电脑1台

一年运行维护(包括率定监测服务)

运行监测

2

24.6

维护及校准监测服务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流量在线监测仪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余为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三)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18日起至20157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8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8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精细化专项监测经费之广州市污染物通量实时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

020-62313760

电话:

传真:

020-62313719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地址:

广州市吉祥路95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章小姐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62313760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体育中心支行

 

 

帐号:

44001382203052502139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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