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交通运输局灵武市中兴路及枣园路北延伸段道路两侧设置卡接式喷塑公路护栏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中兴路及枣园路北延伸段道路两侧设置卡接式喷塑公路护栏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中兴路及枣园路北延伸段道路两侧设置卡接式喷塑公路护栏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XZBZX-LW-20150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5年084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2015084号
招标编号:NXZBZX-LW-201504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中兴路及枣园路北延伸段道路两侧设置
卡接式喷塑公路护栏网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卡接式喷塑公路护栏网3650米及安装。
2、产品规格: 网 孔(mm):75x150 , 网 片(mm):1800x3000 ,边 框(mm):20x30x1.2 ,网丝浸塑(mm):0.7-0.8, 网丝塑后(mm):4.8 ,立柱尺寸(mm):48x1.5x2200 ,整体弯折:30°,弯折长度(mm):300 ,立柱间距(mm):3000 ,立柱预埋(mm):250-300 ,预埋基础(mm):500x300x300。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等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300元/每套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招标人自下午14:3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韩春华
联系电话:15825387099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联 系人:李 波
联系电话:18195006626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8:22 至 2015年06月2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950066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灵武市西门红绿灯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春华 15825387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波 18195006626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