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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露圩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08: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露圩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已由 宾阳县发改局   宾发改项字[2014]4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宾阳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宾阳县露圩镇   

建设规模:  1364.04M2 (砖混结构、条形基础、地上6层)

合同估算价:  232.54万元   

要求工期:  2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有不良记录且在停止营业、停止投标期间的施工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6 17 日至 2015  6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地点: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综合股(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

4.3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⑴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⑸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⑺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012年以来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⑻区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来邕企业登记备案证》、《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报名人和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4.4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元(刷卡不收现金),售后不退。不受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7 8 9 30  分,地点为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    (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及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址:宾阳县宾州财政路东段                    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

人:     卢显勇                      人:     唐鸿雁               

    话:    0771-8228961                     话:    0771-8257610           

 

 

                                    2015  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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