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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南水北调媒体宣传费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6: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合同编号:NSBDB-MTXC-201501)
    北京市南水北调媒体宣传费项目,已经通过京财农指【2015】152号批复,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北京市南水北调媒体宣传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媒体宣传费
(2)项目编号:XM-0000152102150615008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预算金额:159万元
(5)采购内容组织开展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北京南水北调媒体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首都市民对市内南水北调工程科学规划、安全供水的信心,提升全社会饮水思源、爱水节水意识。同时,为后续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和平稳调水提供良好外围环境。对于首都社会量水发展、可持续发展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工作也有必要的促进作用。为后续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质安全、文化建设等均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社会环境支持。
(6)服务期 2015710日至20151220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并具有实施本项目所要求的专业人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5617日至62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四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佰元整 (RMB¥2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78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枫
电    话:88028066-61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严璐、杨娜
电    话:010-53105842、53105841
传    真:010-5310584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号:1100101620105251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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