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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教学楼电梯更新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河北医科大学教学楼电梯更新项公开招标二次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024

采购人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代树兵     电话:1593168884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黄诚          电话:0311-66635071

开标负责人:张娇              电话:0311-66635036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 :0311-66635021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电话 :0311-66635094

采购内容:

教学楼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是制造商,且有安装资质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电梯生产许可证原件;

(2)提供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原件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原件;

3、投标人是代理商,且有安装资质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项目授权书;

(2)提供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原件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3日(节假日不办公)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楼416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投标时间:2015年7月7日14:00-14:3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14:30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23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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