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交通信号灯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平原县交通信号灯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原大队委托,就平原县交通信号灯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一、采购人
名 称: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原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866069777
邮 箱:18866069777@139.com 地 址:平原县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0534-2102912、18905349811
邮 箱:18605349787@163.com 地 址:德州市三八中路冠达时代商务楼三楼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原县交通信号灯工程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DDQ-ZB-20150637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
东三环等路口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参数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内容。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本项目共分为 1 个分包。供应商须对标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报产品质量要求:
机动灯、方向灯、人行灯、非机动车灯、信号机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依据为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并在有效期内;
信号灯杆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检测合格报告;
信号机须实现与当地后台软件无缝对接;
(3)省外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内有分支机构;
(4)具有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06月16日至2015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3、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或经企业注册地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要齐全包括所有变更等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拟报产品机动灯、方向灯、人行灯、非机动车灯、信号机交通信号灯有效期内的公安部检测合格报告;
拟报产品信号灯杆件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检测合格报告;
(6)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名方式: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06月16日至2015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
3、标书价格:200元/套;
4、标书谢绝邮购。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07月1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监督单位
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4212123
采购人: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