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南宁市兴宁区那井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等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兴宁区那井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等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那井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等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GXJXZBNN2015-3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那井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XZBNN2015-35)
1. 招标条件
受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委托,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南宁市兴宁区那井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等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GXJXZBNN2015-35。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预算资金:A分标:总投资约400万; B分标:总投资约400万。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分标。
招标范围:A分标:要求区域范围内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新建环路和组团路、巷道、排污管道、雨水处理等,(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B分标:要求区域范围内村民住宅外立面改造、村内主干道、新建环路和组团路、巷道、排污管道、雨水处理等(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且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任何在建工程中的管理职务。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单位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6 月 16 日至 2015年 6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101室)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单位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安全员与专职投标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专职投标人员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7)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8)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9)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10)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职称证(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3)拟投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14)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日期内)。
(15)以上资料所涉及人员2015年1月~2015年5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注:①以上资料核验原件并收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要加盖公章;②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并且注明标段。介绍信和授权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③以上报名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管理机构人员一致。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其它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月 7日0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1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电话:潘工 电话:0771-329077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曾文君 电话:0771-5558342
采购人:兴宁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6 月 16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且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任何在建工程中的管理职务。3.业绩要求:无要求。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单位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1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文君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5834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宁区农林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潘工 0771-32907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文君 0771-555834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主楼1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