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内外装修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地址:罗庄区湖北路157号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方式:15153961838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39-8305532
三、采购计划编号:xz2015058
四、项目名称: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内外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SDDYCG-20150616
项目工期:25天。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内容: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内外装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分包情况:本工程为一个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施工资质证书。
3、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每日8:30-11:30, 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大厦18楼1813室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书及证明: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完整的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
(4)提供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5)其他能证明公司资信水平或企业资质的文件或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不接受传真件及扫描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售出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7月10日9时30分
九、开标日期:2015年7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539-8305532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