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浮岗镇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单县浮岗镇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TM-2015-SX017
1. 招标条件
单县浮岗镇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经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单县浮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单县浮岗镇污水处理站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单县浮岗镇。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5㎡。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192㎡,厕所建筑面积约16.5㎡,大门建筑面积约26.5㎡。围墙约96m,地面硬化950㎡,下水道约56m,成品钢构围栏约120米。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包括办公用房、厕所、大门、围墙、地面硬化、下水道及围栏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整,下午14:30时整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到单县中小企业局西三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⑥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单县浮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霍先生
联 系 电 话:15005407977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先生
联 系 电 话:1515308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