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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民警被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4011157/2C(下达编号:FJ[GK]201412190584)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数量

用途

简要技术要求

1

大檐凉帽等

民警被服类

1批

民警使用

按GA317-2010、GA320-2010技术标准生产等

2

大帽徽等

1批

按GA270-2009技术标准生产等

3

中筒雨鞋等

1批

按GA315-2001技术标准生产等

4

丝织胸徽等

1批

按GA674-2007技术标准生产等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616日至201571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5.项目联系人:张小姐、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87905329       传真:0591-87767987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合同包2的投标人须入围《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1年版)》内或者入围《司法行政系统2013-2014年度警服服饰定点生产企业目录》内;

6.3、其他合同包的投标人须入围《司法行政系统2013-2014年度警服服饰定点生产企业目录》内;其所采购的面料须为定点目录内企业生产的。

6.4、投标人必须使用公安部或司法部定点目录内企业生产的里料、辅料、臂章、金属扣等生产材料进行生产,未使用或部分使用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6.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副本中)。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预算价:合同包1:人民币 126.4932 万元整。合同包2:人民币 6.67576万元整。合同包3:人民币 61.7144 万元整。合同包4:人民币 16.84324万元整。(超过单价预算价及预算总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8.投标截止时间:201577 9:00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77 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会议室。

1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杨处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联系方式:0591-87020059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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