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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清远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现予以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GMTC15QYZHG0040JO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A包壹佰柒拾伍万元整(¥1,750,000.00元);B包肆拾陆万玖仟伍佰元整(¥469,5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清远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一期)建设采购项目;

2. 内容:A包: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B包:物证实验室建设综合布线。

3. 数量:各一项;

4. 完工期:A包: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用户指定的地点完成交货及安装并验收合格完毕;

B包:合同签定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投标人须于2015年7月1日17:30时之前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A包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B包肆仟元整(¥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户  名: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帐  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1

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GMTC15QYZHG0040JO投标保证金”字样。

10.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jy.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补充媒体: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上公布。

五、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3. 提供2015年2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4. A包:投标人若非所投设备【取证塔、手机取证系统、取证魔方、高速硬盘复制系统、介质修复塔、取证云服务】的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取证塔、手机取证系统、取证魔方、高速硬盘复制系统、介质修复塔、取证云服务】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7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递交时间:2015年7月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注:

1、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63-3662116;                                   电话:0763-3463408;

传真:0763-3662100;                                   传真:/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                 联系地址:/

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邮编:511515;                                         邮编:/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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