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2015年档案前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进行密封投标。
1.1 招标项目情况
1.1.1项目名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2015年档案前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1.1.2采购编号:HSZT2015FG/161
1.1.3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4招标内容:
1.1.4.1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的数字化前整理,包括:档案提调、分卷顺号、拟写案卷标题、卷内文件排序与秩序固定、重份文件处理、档案保护性处理、填写案卷备考表、案卷包装、编制目录条目、质检验收、档案归还入库等工作。
1.1.4.2 本次招标分为两包:第一包,工作量为馆藏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财政部贸易委员会等机构档案600万页;第二包,工作量为馆藏国民政府交通部、实业部等机构档案600万页。
1.1.4.3 服务地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1.2.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3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档案数字化前整理加工服务的供应商
1.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1.3 招标文件发售
1.3.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15年6月16日至2015年6月22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3.3 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108室。
1.3.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5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 递交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00-9:30。
1.4.1.2 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3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九号京仪大酒店二层第三会议室。
1.4.2 开标时间和地点
1.4.2.1 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30,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2.2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九号京仪大酒店二层第三会议室。
1.5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
银行账户:0123014170005724
邮政编码:100044
联 系 人:王 亮、张 楠
电 话:010-62262447、010-62278948-687
传 真:010-62263479
电子邮箱:hszt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