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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塑胶跑道及操场改造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1: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塑胶跑道及操场改造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塑胶跑道及操场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XSCGQZ2015118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招标编号:XSCGQZ2015118

二、项目名称:塑胶跑道及操场改造项目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

4、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发售时间:20150616日至20150624日。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0706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070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林老师13506028606。行政监督部门:泉州市政府采购办。

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一、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书面承诺函)4、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采购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11:27 至 2015年06月2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涂街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林老师13506028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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