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院2015分级保护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计划编号:2015NCZ0625
采购文件编号:XHTC-HW-2015-339
二、项目名称:宁夏检察院2015分级保护相关设备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多功能保密检查取证系统”一套;
2.“存储介质信息消除工具”六套;
3.“违规深度检查取证系统”六套。
4.“介质销毁设备”七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近期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为准。
8、(1)产品生产厂家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为方便后期服务、维护、升级,投标产品应为同一厂商生产。
(4)“存储介质信息消除工具”须具有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5)“存储介质信息消除工具”须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平台,且具有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标有“支持国产操作平台”字样);
(6)“违规深度检查取证系统”及生产厂家需在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装备”名录中。
(7)“介质销毁设备”产品须具有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测评中心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注: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现场携带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五、投标人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 月30日,每天8:30—11:30、14:30—18:00,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
(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舟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0951-7805196)
2、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
1. 2015 年7月7日15 时00分(招标人自14时30 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投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5 年7月7日15时00 分;
2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中路 地 址:紫云华庭42-2-102室
邮 编: 750001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 何永年 联 系 人:王娟
电 话:0951-5926300 电 话:1819519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