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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1: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

项目编号:0624-151305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13号)精神,泉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方式建设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泉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授权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代表。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3.0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4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3.5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87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泉州科技与规划馆(建筑面积约:38981平方米)、泉州东海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约:37302平方米)、泉州大剧院(建筑面积约:40915平方米)、泉州图书馆(建筑面积约:38181平方米)和位于中央的市民广场(含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169403平方米)。建设成本约34.52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62132万元,专业设备采购180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627万元,预备费31385万元。

无偿提供给使用单位的四大场馆面积(含四馆地下配套)为155379平方米;商业运营部分:地上商业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54507平方米,可租赁停车位1917位(扣除四馆配套停车部分)。

2.4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注册住所为项目所在地;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由中标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40%:6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2.5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2.6资金来源:中标投资人和政府出资人代表按照股比提供不少于投资建设总额30%的自有资金,70%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中标投资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或担保物;若70%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中标投资人负责资金到位。

2.7特许经营年限:12年(包含建设期3年)

2.8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特许经营及维护,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该等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投标申请人2014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3.8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2014年度净资产累加值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9.6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证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证明的累加值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申请人应承诺:如果中标,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4亿元的自有资金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③申请人应承诺: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项目公司融资,由申请人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或担保物;若无法实现项目公司融资,则由申请人负责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①作为投资人累计承接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3.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建设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合同金额的累加值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五年内作为施工单位至少完成过一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③申请人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运营业绩(文化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包括下述一类或多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音像、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旅游、教育、传媒、设计等)。(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一方应满足本条款要求)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若为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含三家)。(其他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4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通知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5616日至20156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1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2)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应携带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578 9 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09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政府采购网、泉州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6000万元,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20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5130501。

备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应由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 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七层

联系人:苏先生

电  话:0595-28028801

传  真:0595-28028902

9.2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联 系 人:陈淑青、陈盛

联系电话:0591-38872256、28302123

传  真:0591-87525237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054835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招标编号:0624-15130501

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

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的)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                   

……

 

 

2015年   月   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0288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七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先生 0595-280288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淑青 0591-38872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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