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AHZ201500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样品检测分析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439000.00元 /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项目涵盖本项目检测的所需元素;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六、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6 月16日至2015年6月 23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 月 16日至2015年6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城区麦科特大道1号世贸中心12楼F座)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7月 7日9:30~10:00;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10: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科特大道一号世贸中心12楼F室(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7月 7日10: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科特大道一号世贸中心12楼F室(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钟小姐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2-2161920
采购单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2-253395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2-25380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世贸中心12楼F室。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