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乐昌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对乐昌市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执行编号:乐公易字政采2015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执行编号 | 分包名称 | 资质要求 | 备注 |
2015-34 | 乐公易字政采2015071(01) | 乐昌市2015-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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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根据检查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乐昌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为:
不接受
(五)报名其他条件为:
1、具备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营业场所在乐昌市区域的社会宾馆饭店和单位内部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均可参加,必须保证能提供与会人数100%客房。(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3、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4、根据检察部门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6日08:30:00)起至(2015年6月24日17:30:00)止到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http://www.lcggzyjy.com/lchy)进行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现场等其他形式报名。招标文件每包工本费售价150元(人民币),在报名环节支付,售后不退。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受现金,交易费用需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支付。
注:已进入乐昌市公共资源诚信库的企业可在会员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会员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09:30: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具体开标室以现场屏幕显示为准)
七、开标时间:2015年7月8日09:3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具体开标室以现场屏幕显示为准)
九、《招标文件》公示:(见下方附件)
十、本项目勘察方式:/
十一、本项目相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苏岳夫 |
电话:0751-5570063 | 电话:5570192 |
传真:0751-5570063 | 邮编:512200 |
Email:lcszfcgzx5570063@126.com |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