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影像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设备扩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其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影像化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设备扩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HFCG2015-0602
二、采购内容:影像化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谈判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21.6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二)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高速扫描仪)原厂商授权证明;
(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接受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工商注册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及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16日起至2015年6月23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218.25.154.170:8088/tzhy/login.aspx)“会员专区”办理网上申请购买谈判文件手续;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金州新区政府采购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
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系统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报价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6月26日9:00至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6月26日9:30(北京时间)。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2015年6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7评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采购人: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十二、采购代理人: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宁达 电 话:0411-83612745、83612760
传 真:0411-83612745(自动)电子邮箱:dlhfzb@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荣盛支行80130220801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