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工程7-12层室内装饰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0]1233号文件核准批复,招标人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工程7-12层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工程7-12层室内装饰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校区院内;
2.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889.56㎡,主体12层,局部5层,框剪结构。本次招标为河南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7-12层(共6570.81平方米)室内装饰施工监理;
2.4 标段划分:监理仅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6 工期目标:60日历天;
2.7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近三年(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4 业绩要求:
3.5 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当天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6 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总监必须是在本单位就职,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要求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4.2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要求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201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不良记录查询结果、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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