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鲁山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平农开办【2015】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购、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1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2.2招标编号: LZC2015-Ag068
2.3计划总投资:1283万元
2.4建设内容:田间道路、地埋管、地埋线及变压器安装与接火、机井、渠道、桥涵、植树等工程施工
2.5计划工期: 120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其中施工6个标段;采购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第一标段:机井工程一(新打机井98眼及设备配套工程,其中井深70米机井80眼, 井深80米机井18眼,包括潜水泵、井内输水管、控制柜、开关、电表安装等);
第二标段:机井工程二(新打机井45眼及设备配套工程,包括潜水泵、井内输水管、控制柜、开关、电表安装等);
第三标段:地埋线及变压器安装与接火工程;
第四标段:地埋管道工程;
第五标段:田间道路、新建桥涵、项目标志碑、植树工程(4米宽水泥路5公里、桥涵60座,种植大叶女贞3400株,项目标志碑2座);
第六标段:田间道路(3米宽水泥路6.27公里);
第七标段:货物采购(优质小麦种子60000公斤及化肥、农药等的采购);
第八标段: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第二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以网上查询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总承包肆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以网上查询为准)。
第四~第六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以网上查询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七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经营范围内具有相关类型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种子经营授权书、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合格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种子审定证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药经营授权书、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药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农药产品标准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肥料经营授权书、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生产批准文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肥料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植物产地检验合格证明、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合格证、种子审定证明;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肥料生产许可证或肥料生产批准文件、肥料登记证、肥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第八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培训证。
3.2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职工(劳动合同、2014年5月以来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任1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5年 6 月 16 日至2015年 6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 15:00—18:00(北京时间)。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6 月23日至2015年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4.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业务受理处【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老干部休养所大门西侧二单元5楼(建设路-体育路交叉口西100m路南隆庆祥服饰楼上)】。
4.6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7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被司法机关、建设、水利、交通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问题的;以往承担的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提供虚假证明的;2012年以来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拖延工期的。招标人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实,投标人若有漏报或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日报》、《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鲁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鲁山县人民路东段金苹果广告公司四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937513586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662512 孙科 0375—2665721 黄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8972659 1893753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