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芝田镇芝田社区二期1#安置楼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15 19: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芝田镇芝田社区二期1#安置楼建设项目已由巩义市发改委以巩发改[2014]43号文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现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施工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巩义市芝田镇芝田社区二期1#安置楼建设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芝田镇芝田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框剪结构18层楼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 14100 平方米,共计住宅108套,不包括基础设施。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出具报名期间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期间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另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现场核验身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1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芝田镇芝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4183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15803991098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巩义市芝田镇芝田社区二期1#安置楼建设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芝田镇芝田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框剪结构18层楼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 14100 平方米,共计住宅108套,不包括基础设施。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企业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出具报名期间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期间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201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另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现场核验身份。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10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芝田镇芝田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41832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1580399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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