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呼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呼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呼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2015037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二氧化硫分析仪 | 台 | 1 |
2 | 氮氧化物分析仪 | 台 | 1 |
3 | 一氧化碳分析仪 | 台 | 1 |
4 | 臭氧分析仪 | 台 | 1 |
5 | PM10分析仪 | 台 | 1 |
6 | PM2.5分析仪 | 台 | 1 |
7 |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施 | 台 | 1 |
8 | 气象仪 | 台 | 1 |
9 |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 台 | 1 |
10 |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阀门、流量计等) | 台 | 1 |
11 | 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 | 台 | 1 |
五、交付使用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招标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为准,可在开标现场与生产厂家核实)。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六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明材料(第六项中资格要求所提到的材料)、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9:00-11:00,13:30-15:30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701室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八、 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7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5号7层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322152 传 真:0451-82322152
邮政编码:150090
单位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10100172463138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5日